丹花口服液
-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Z10960011
- 產品類別:
中藥
- 規格:
每支裝10ml
- 生產地址:
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松花江路18號
- 批準日期:
2015-03-20
- 藥品本位碼:
86904034000534
國藥準字Z10960011
中藥
每支裝10ml
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松花江路18號
2015-03-20
86904034000534
OTC乙類
非醫保
否
24個月
國產
1.用藥期間不宜同時服用溫熱性藥物。
2.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動物實驗提示對多種實驗性炎癥有一定抑制作用。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祛風清熱,除濕,散結。用于肺胃蘊熱所致的粉刺(痤瘡)。
偶見一過性胃部不適,輕度惡心及食欲減少,或見口鼻干燥,全身燥熱。
肺胃蘊熱,粉刺,痤瘡,肺胃蘊熱
1.孕婦禁用。
2.服藥期間忌食辛辣油膩。
1.忌煙酒、辛辣、油膩及腥發食物。
2.切忌以手擠壓患處。
3.用藥期間不宜同時服用溫熱性藥物。
4.兒童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5.脾虛大便溏者慎用。糖尿病或患有其他疾病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6.如有多量結節、囊腫、膿皰等應去醫院就診。
7.不宜濫用化妝品及外涂藥物,必要時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8.用藥過程中如出現不良反應,應停藥,并向醫師咨詢。
9.用藥2周癥狀無緩解,應去醫院就診。
10.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11.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2.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3.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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