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混懸滴劑
- 商品名:
美林
-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9991012
- 產品類別:
化學藥品
- 規格:
15ml:0.6g
- 生產地址:
上海市閔行經濟技術開發區南雅路219號
- 批準日期:
2014-11-27
- 藥品本位碼:
86900734000195
美林
國藥準字H19991012
化學藥品
15ml:0.6g
上海市閔行經濟技術開發區南雅路219號
2014-11-27
86900734000195
美林
處方藥
非醫保
否
36個月。
國產
尚不明確。
1.2歲以下嬰幼兒應遵醫囑。
2.有支氣管哮喘病患兒,請在醫生指導下使用。
3.合并抗凝治療的患兒,服藥的最初幾日應隨時監測其凝血酶原時間。
4.有消化道潰瘍病史患兒,腎功能不全患者、心功能不全及高血壓患兒慎用。
尚不明確。
1、除非有醫生的指導,在使用本藥期間勿再使用含布洛芬或其他的解熱鎮痛藥物。
2、合并抗凝治療的患兒服藥的最初幾日應隨時監測其凝血酶原時間。
服用劑量不應超過推薦劑量否則可能引起頭痛、嘔吐、倦怠、低血壓及皮疹等。過量服用應立即請醫生診治。
本品為非甾體類解熱鎮痛消炎藥,作用機制是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從而發揮解熱,鎮痛、消炎作用。
據報道,本品口服易吸收服藥后1.2-2.1小時血藥濃度達峰值;血漿蛋白結合率為99%,本品在肝內代謝,T1/2溈1.8-2小時。60%-90%經腎由尿排出,100%于24小時內排出;其中約1%為原形物,一部分隨糞便排出。
用于嬰幼兒的退熱,緩解由于感冒流感等引起的輕度頭痛、咽痛及牙痛等。
本品耐受性良好副作用低一般為輕度的腸、胃部不適,偶有皮疹和耳鳴、頭痛及轉氨酶升高等也有引起胃腸道出血而加重潰瘍的報道。
頭痛,感冒,流感,感冒
1、對本品或其他非甾體類消炎藥有過敏反應者禁用。
2、活動期消化道潰瘍者禁用。
1、6個月以下嬰幼兒應遵醫囑。
2、將本品和其他所有藥物置于遠離兒童接觸的地方。
3、服用劑量不應超過推薦劑量,否則可能引起頭痛、嘔吐、倦怠低血壓及皮疹等。過量服用應立即請醫生診治。
4、有消化道潰瘍病史患兒,腎功能不全患者、心功能不全及高血壓患兒慎用。
5、有支氣管哮喘病患兒,請在醫生指導下使用。
6、合并抗凝治療的患兒,服藥的最初幾日應隨時監測其凝血酶原時間。
7、連續用藥三天以上,發熱或疼痛仍未緩解需請醫生診治。
8、除非有醫生的指導,在使用本藥期間,勿再使用含布洛芬或其他的解熱鎮痛藥物。
9、由于持續的嘔吐、腹瀉或液體攝入不足而出現明顯的脫水需就醫,以糾正水及電解質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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