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堿緩釋膠囊
- 商品名:
迪帕米
-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10412
- 產品類別:
化學藥品
- 規格:
0.1g(按C7H8N4O2計)
- 生產地址:
上海市青浦區徐涇318國道16號橋南首前云路278號地塊
- 批準日期:
2015-01-07
- 藥品本位碼:
86900620000216
迪帕米
國藥準字H20010412
化學藥品
0.1g(按C7H8N4O2計)
上海市青浦區徐涇318國道16號橋南首前云路278號地塊
2015-01-07
86900620000216
處方藥
醫保甲類
否
36個月
國產
孕婦和哺乳期婦女盡量避免使用茶堿制劑。
兒童的藥物消除率較高,達到有效的血藥濃度需用較大劑量,用藥時應監測其血藥濃度。
老年患者對茶堿的消除率可能會有不同,因此需檢測血藥濃度并維持在7.5~12.5μg/ml。
1.茶堿與麻黃堿合用可使毒性增強,與其他擬交感胺類支氣管擴張藥合用亦可使毒性增強。
2.茶堿與別嘌呤醇(大劑量)、西咪替丁、及口服避孕藥合用可使茶堿血清濃度增高。
3.茶堿與利福平、苯巴比妥、氨魯米特、戊巴比妥及異丙腎上腺素(靜注)合用可使茶堿血清濃度降低;茶堿與苯妥英鈉合用時,二者血藥濃度均降低。
4.對于需用茶堿的患者,最好避免使用非選擇性β受體阻滯劑,因它們的藥理作用相互拮抗。
5.與克林霉素、林可霉素及某些大環內酯類(紅霉素、羅紅霉素、克拉霉素)、喹諾酮類抗菌藥(依諾沙星、環丙沙星)合用時,可降低本品在肝臟的代謝,血藥濃度升高,甚至出現毒性,應在給藥前后調整本品的用量。
6.與鋰鹽合用時,可加速腎臟對鋰的排出,后者療效因而降低。
應立即緊急處理,處理原則同普通茶堿制劑中毒。
1.茶堿可直接松弛支氣管平滑肌,對處于收縮痙攣狀態的支氣管作用尤為明顯,并可抑制肥大細胞和嗜堿性粒細胞釋放組胺,具有一定的抗炎作用。能加強膈肌收縮力,降低易疲勞性,從而改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患者膈肌收縮力。
2.茶堿還有增強心肌收縮和輕微的利尿作用。
1.本品口服后,其活性成分在胃腸道定量釋放,可被人體完全吸收,吸收后與血漿蛋白結合率約50%,分布容積(Vd)為0.5L/kg,一次口服400mg本品,藥物血漿濃度達峰時間(tmax)和峰濃度(cmax)、平均血濃度(cmin)分別為(8.12±0.22)小時,(13.82±1.46)mg/L,(5.80±0.83)mg/L,穩態有效血藥濃度維持在5~15mg/ml之間。
2.本品90%經肝臟代謝,其余10%以原形由尿液排出。
1.用于緩解或預防各年齡組成人和3歲以上兒童的支氣管哮喘的發作。本品用于哮喘急性發作后的維持治療能有效地防止再次發作。與b2受體激動劑或糖皮質激素合用其療效比單用任何一種藥物更佳,且不良反應降低,耐受性更好。
2.也適用于慢性支氣管炎和肺氣腫伴有的支氣管痙攣的癥狀。
1.不良反應與個體對茶堿清除速率的快慢有關,毒性常出現在藥物血清濃度15~20μg/ml時,當少數病人茶堿血藥濃度超過20μg/ml時,常見頭痛﹑惡心﹑嘔吐和失眠,較少見的有消化不良﹑震顫和眩暈。
2.多為輕至中度,重度罕見。
3.當血藥濃度超過40μg/ml時可發生發熱﹑失水﹑驚厥等,嚴重者甚至呼吸心跳停止。
慢性支氣管哮喘,慢性支氣管炎,肺氣腫,支氣管炎
對茶堿不能耐受的病人禁用,未治愈的潛在癲癇患者及急性心肌梗死伴有血壓降低者禁用。
1.茶堿緩釋膠囊不可咀嚼或打開膠囊服用,不應超過醫生的處方劑量。
2.本品不適用于哮喘發作狀態或急性支氣管痙攣發作的患者。
3.茶堿可致心律失常可使原有的心律失常惡化,對患者心律異常或心律有任何顯著變化者均應進行監測和研究。
4.有消化性潰瘍,肝腎功能不全、肝病、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力衰竭、持續高燒及使用某些藥物的患者、有低氧血癥、高血壓患者應慎用。并注意監測血清茶堿濃度。
5.吸煙者茶堿的肝代謝加強,需增加用藥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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