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磺酸加替沙星膠囊
- 英文名稱:
Gatifloxacin Mesilate Capsules
- 商品名:
格嵐亭
-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50946
- 產品類別:
化學藥品
- 規格:
0.2g(按加替沙星計)
- 生產地址:
鄲城縣金星路168號
- 批準日期:
2015-03-18
- 藥品本位碼:
86903014000144
Gatifloxacin Mesilate Capsules
格嵐亭
國藥準字H20050946
化學藥品
0.2g(按加替沙星計)
鄲城縣金星路168號
2015-03-18
86903014000144
處方藥
非醫保
否
國產
1.本品與丙磺舒合用,可減緩加替沙星經腎排除。
2.本品與地高辛同時使用,未見加替沙星藥代動力學發生明顯改變,但在部分受試者發現地高辛血藥濃度升高。故應監測服用地高辛患者的地高辛毒性反應的癥狀和體征。對表現出毒性癥狀和體征的患者,應測定地高辛的血藥濃度,并適當調整地高辛劑量。但不推薦事先調整兩藥劑量。
3.同時使用加替沙星和影響葡萄糖代謝的藥物可增加患者血糖代謝異常的危險(見禁癥和警告:血糖異常)。
4.抗糖尿病藥物:合并應用格列本脲和其他降血糖藥物后,觀察到了影響葡萄糖代謝的藥效學變化。
5.當格列本脲與加替沙星合并用藥時,沒有觀察到明顯的藥代動力學相互作用。
1.不宜使用高于推薦劑量的治療。
2.如發生過量,應并嚴密觀察(包括心電圖監測)病人病情變化,給予支持治療,適當補充液體。血液透析(每4小時約清除14%)和長期腹膜透析(8天約清除11%)不能有效地從體內清除。
1.加替沙星為8-甲氧基氟喹諾酮類外消旋體化合物,體外具有廣譜的抗革蘭氏陰性和陽性微生物的活性,其R-和S-對映體抗菌活性相同。本品的抗菌作用是通過抑制細菌的DNA旋轉酶和拓撲異構酶Ⅳ,從而抑制細菌DNA的復制,轉錄、修復過程。
2.抗菌實驗結果均表明,本品對以下微生物的大多數菌株具抗菌活性:
(1)革蘭氏陽性菌:金黃色葡萄球菌(僅限于對甲氧西林敏感的菌株)、凝固酶陰性葡萄球菌屬、肺炎鏈球菌等鏈球菌屬菌株。
(2)革蘭氏陰性菌:嗜血桿菌屬菌(流感和副流感嗜血桿菌)、卡他莫拉菌、奈瑟菌屬菌、不動桿菌屬菌、肺炎克雷伯菌、陰溝腸桿菌、變形桿菌(奇異變形桿菌和普通變形桿菌)、銅綠假單胞菌、枸櫞酸桿菌和大腸埃希菌。
(3)其他微生物:肺炎衣原體、嗜肺性軍團菌、肺炎支原體。
1.本品口服吸收良好,且不受飲食因素影響,絕對生物利用度為96%,口服1~2小時后達加替沙星血藥峰濃度。在臨床推薦劑量范圍內,加替沙星血藥峰濃度(Cmax)和血藥時曲線下面積(AUC)隨劑量成比例增加。口服本品200mg至800mg,連續14天,加替沙星的藥代動力學呈線性和非時間依賴性。每天一次連續用藥,第3天時可達血藥穩態濃度。400mg每天一次口服,其穩態血藥濃度峰值和谷值分別約為4mg/L和0.4mg/L。加替沙星蛋白結合率約為20%,與濃度無關。
2.加替沙星廣泛分布于組織和體液中。唾液中藥物濃度與血漿濃度相近,而在膽汁,肺泡巨噬細胞,肺實質,肺表皮細胞層,支氣管粘膜,竇粘膜,陰道,宮頸,前列腺液,精液等靶組織的藥物濃度高于血漿濃度。
3.加替沙星無酶誘導作用,不改變自身和其他合用藥物的清除代謝。加替沙星在體內代謝極低,主要以原形經腎臟排出。口服本品后48小時,藥物原形在尿中的回收率達70%以上,而其乙二胺和甲基乙二胺代謝物在尿中的濃度不足攝入量的1%,加替沙星平均血漿消除半衰期7~14小時。本品口服或靜脈注射后,糞便中加替沙星的原藥回收率約5%,提示加替沙星也可經膽道和腸道排除。
4.老年人(≥65歲)男女受試者單劑量口服400mg加替沙星后,僅發現老年女性受試者與年輕女性相比有輕微的藥代動力學差異,老年女性的血藥峰濃度增加21%,曲線下面積增加32%。這種差異主要是由于腎功能隨年齡增加而減退,應根據腎功能情況,決定用量。
5.中度肝功能不全病人,一次口服400mg加替沙星,血藥峰濃度和曲線下面積值較正常肝功能受試者分別輕度增高32%和23%。由于喹諾酮類的抗菌活性呈濃度依賴性,因此在這類病人中,血藥峰濃度輕微增高,并不降低加替沙星的療效。故該類患者使用本品無須調整劑量。尚無重度肝損害病人中加替沙星的藥代動力學資料。
6.不同程度腎功能不全者單次口服400mg加替沙星,隨腎功能下降的程度不同加替沙星的表觀總清除率(CI/F)相應降低,曲線下面積(AUC)相應增加。中度腎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30~40ml/min)病人加替沙星清除率減少57%,重度(肌酐清除率<30ml/min)病人則減少77%。與腎功能正常受試者相比,中度腎功能不全者的加替沙星的全身暴露量增加2倍,重度腎功能不全者增加4倍。平均峰濃度略有增高。建議肌酐清除率<40ml/min,包括需要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者,加替沙星減量使用。(見用法用量)。
7.Ⅱ型糖尿病(非胰島素依賴性糖尿病)患者每天口服本品400mg,連續10天,藥代動力學參數,葡萄糖耐量試驗和葡萄糖體內穩定性試驗(空腹血清葡萄糖,血清胰島素和C-肽測定)與健康人相似。首劑靜脈注射或口服加替沙星后,血清胰島素一過性輕度增加和血糖降低。經優降糖治療已控制病情的糖尿病人多次口服本品,雖服藥后血清胰島素濃度降低,但無血糖水平變化。
本品主要用于由敏感病原體所致的下述感染性疾病: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急性鼻竇炎;社區獲得性肺炎;單純性尿路惑染(膀胱炎)和復雜性尿路感染;急性腎盂腎炎;男性淋球菌性尿路炎癥或直腸感染和女性淋球菌性宮頸感染。
1.本品的國內外臨床試驗中常見的不良反應為惡心﹑陰道炎﹑腹瀉﹑頭痛﹑眩暈。
2.發生率較低的藥物相關不良事件包括:
(1)全身反應:變態反應﹑寒戰﹑發熱﹑背痛﹑胸痛。
(2)心血管系統:心悸。
(3)消化系統:腹痛﹑便秘﹑消化不良﹑舌炎﹑念珠菌性口腔炎﹑口腔炎﹑口腔潰瘍﹑嘔吐。
(4)代謝與營養系統:周圍性水腫。
(5)神經系統:多夢﹑失眠﹑感覺異常﹑震顫﹑血管擴張﹑眩暈。
(6)呼吸系統:呼吸困難﹑咽炎。
(7)皮膚及皮膚軟組織:皮疹﹑出汗。
(8)特殊感官:視覺異常﹑味覺異常﹑耳鳴。
(9)泌尿生殖系統:排尿困難﹑血尿。
3.其他罕見的相關不良事件有:思維異常﹑不能耐受酒精﹑關節炎﹑虛弱﹑哮喘(支氣管痙攣)﹑共濟失調﹑骨痛﹑心動過緩﹑胸痛﹑唇炎﹑結腸炎﹑意識模糊﹑驚厥﹑紫紺﹑人格解體﹑抑郁﹑糖尿病﹑吞咽困難﹑耳痛﹑淤斑﹑水腫﹑鼻衄﹑欣快感﹑眼痛﹑光敏感性﹑全身水腫﹑腸胃出血﹑牙齦炎﹑口臭﹑幻覺﹑嘔血﹑血尿﹑敵意﹑感覺過敏﹑高血糖﹑肌張力增加﹑過度通氣﹑低血糖﹑淋巴結病﹑斑丘疹﹑子宮出血﹑偏頭痛﹑口腔水腫﹑肌痛﹑肌無力﹑頸痛﹑驚慌﹑妄想狂﹑嗅覺倒錯﹑畏光﹑偽膜性腸炎﹑精神病﹑上瞼下垂﹑直腸出血﹑緊張﹑胸骨下胸痛﹑心動過速﹑味覺喪失﹑舌腫﹑皰疹等。
4.實驗室檢查異常改變發生率低,包括:白細胞減少﹑中性粒細胞減少﹑血紅蛋白下降﹑ALT或/和AST增高,以及堿性磷酸酶﹑總膽紅素﹑血糖﹑血清淀粉酶和電解質紊亂等
慢性支氣管炎,急性鼻竇炎,社區獲得性肺炎,單純性尿路感染,膀胱炎,復雜性尿路感染,急性腎盂腎炎,慢性支氣管炎
1.本品禁用于對加替沙星或喹諾酮類藥物過敏者。
2.糖尿病患者禁用。
1.加替沙星與其他喹諾酮類藥物類似,可使心電圖Q-T間期延長。Q-T間期延長﹑低血鉀或急性心肌缺血患者應避免使用本品。本品不宜與IA類(如奎尼丁,普魯卡因胺)及Ⅲ類(胺碘酮,索他洛爾)抗心律失常藥物合用:正在使用可引起心電圖Q-T間期延長藥物(如西沙比利,紅霉素,三環類抗抑郁藥)的患者慎用本品。
2.喹諾酮類藥物可引起中樞神經系統異常,如緊張﹑激動﹑失眠﹑焦慮﹑惡夢﹑顱內壓增高等。對患有或疑有中樞神經系統疾患的患者,如嚴重腦動脈粥樣硬化﹑癲癇或存在癲癇發作因素等,應慎用本品。本品可能會引起眩暈和輕度頭痛,從事駕駛汽車等機械作業或從事其他需要精神神經系統警覺或協調活動的患者應謹慎。此外,非甾體類消炎鎮痛藥物與喹諾酮類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增加中樞神經系統刺激癥狀和抽搐發生的危險性。
3.與其他喹諾酮藥物一樣,已見癥狀性高血糖和低血糖的報道,通常發生于合用口服降糖藥(如優降糖)或使用胰島素的糖尿病患者。這些病人使用本品時應注意監測血糖。如發生血糖異常改變,應立即停藥并就診。
4.喹諾酮類藥物有時可引起嚴重的甚至致命的過敏反應。對首次發現皮疹或者其他過敏反應時,應立即停用本品。嚴重過敏反應發生時,可根據臨床需要用腎上腺素或其它復蘇方法治療,包括吸氧﹑輸液﹑抗組胺藥﹑皮質激素,升壓胺類藥物以及氣道管理等。..有報道接受包括本品在內的幾乎所有的抗菌藥物治療后可能發生輕度至致命性偽膜性腸炎。因此,對使用任何抗菌藥物后出現腹瀉的病人應考慮這一診斷。偽膜性腸炎的診斷成立后,即應開始治療。輕度患者停用抗菌藥物后即可恢復;中,重度患者,則應酌情補充液體﹑電解質,并針對艱難梭菌性腸炎抗菌治療。
5.盡管尚未見到類似其他喹諾酮類藥物引起的肩部﹑手部和跟腱需要外科治療或長時間功能喪失的現象,但如果病人在接受本品治療時有疼痛感,出現炎癥反應或肌腱斷裂等應停用本品,在未明確除外肌腱炎或肌腱斷裂前,患者應休息,并停止體育鍛煉。肌腱斷裂在喹諾酮類治療中或治療后均可發生。
6.已有病人在接受某些喹諾酮類藥物后發生光毒性反應。雖在動物試驗和臨床試驗中,未見本品在推薦劑量水平發生光毒性。但為保證醫療順利實施,應避免過度日光或人工紫外線照射。如果出現曬傷樣反應或發生皮膚損害,應及時就診。
7.本品增加中樞神經系統刺激癥狀和抽搐發生的危險性。腎功能不全患者使用本品應注意調整劑量(見用法用量)。
8.本品在使用前必須查看有無顆粒狀內容物,一旦發現肉眼可見的顆粒狀物則應棄去不用。本品僅供單次使用,故未用完部分應棄去。嚴禁將其他制劑加入含本品的瓶中靜脈滴注,也不可將其他靜脈制劑與本品經同一靜脈輸液通道使用。如果同一靜脈輸液通道用于輸注不同的藥物,在使用本品前后必須用與本品和其他藥物相容的溶液沖洗通道。如果本品與其他藥物聯合使用,則必須按本品和該合用藥物的推薦劑量和方法分別分開給藥。
9.本品靜脈滴注時間不少于60分鐘,嚴禁快速靜脈滴注或肌內,鞘內,腹腔內或皮下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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