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肺抑火片
-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Z12020279
- 產品類別:
中藥
- 規格:
基片重0.3g(糖衣);每片重0.78g(薄膜衣)
- 生產地址:
北京市通州區永樂經濟開發區
- 批準日期:
2015-07-01
- 藥品本位碼:
86900958000247;86900958000216
- 藥品本位碼備注:
86900958000247[每片重0.78g(薄膜衣片)];86900958000216[基片重0.3g(糖衣片)]
國藥準字Z12020279
中藥
基片重0.3g(糖衣);每片重0.78g(薄膜衣)
北京市通州區永樂經濟開發區
2015-07-01
86900958000247;86900958000216
86900958000247[每片重0.78g(薄膜衣片)];86900958000216[基片重0.3g(糖衣片)]
如日中天
OTC甲類
醫保乙類
否
24個月
國產
孕婦忌服。
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未進行相關實驗且無可供參考數據。
未進行相關實驗且無可供參考數據。
未進行相關實驗且無可供參考數據。
本品清肺止嗽,降火生津。本品用于肺熱咳嗽,痰延壅盛,咽喉腫痛,口鼻生瘡,牙齒疼痛,牙根出血,大便干燥,小便赤黃。
尚不明確。
慢性咽炎,支氣管肺炎,肺熱咳嗽,扁桃體炎
孕婦忌服;風寒咳嗽及脾胃虛寒者忌服。
1.忌煙、酒及辛辣、生冷、油膩食物。
2.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藥。
3.支氣管擴張、肺膿瘍、肺心病、肺結核患者出現咳嗽時應去醫院就診。
4.有高血壓、心臟病、肝病、糖尿病、腎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5.服藥期間,若患者發熱體溫超過38.5℃,或出現喘促氣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顯增多者
應去醫院就診。
6.兒童、哺乳期婦女、年老體弱及脾虛便溏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7.嚴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長期服用。
8.服藥3天癥狀無緩解,應去醫院就診。
9.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10.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1.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2.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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