脂肪乳注射液(C14~24)
- 英文名稱:
Fat Emulsion Injection
-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54369
- 產品類別:
化學藥品
- 規格:
250ml:50g(大豆油):3g(卵磷脂)
- 生產地址:
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容桂街道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園
- 批準日期:
2015-01-30
- 藥品本位碼:
86900273000342
Fat Emulsion Injection
國藥準字H20054369
化學藥品
250ml:50g(大豆油):3g(卵磷脂)
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容桂街道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園
2015-01-30
86900273000342
處方藥
醫保乙類
否
24個月
國產
1.一般兒童首日1g/kg,以后每日增加0.5g/kg,每日不超過4g/kg。或用輸注泵以每小時0.8ml/kg的速度輸注。
2.新生兒首日0.5~1g/kg,以后逐日增加0.5g/kg至每日4g/kg。極低出生體重兒首日0.5g/kg,以后逐日增加0.25g/kg至每日2g/kg,18小時持續滴注。
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1.脂肪酸是人體的主要能源物質,脂肪酸氧化是體內能量的重要來源。除腦組織外,大多數組織均能氧化脂肪酸,尤以肝及肌肉最活躍。某些不飽和脂肪酸,機體自身不能合成,需從植物油攝取,是機體不可缺少的營養素,故稱必需脂肪酸,又是前列腺素、血栓烷及白三烯等生理活性物質的前體。
2.磷脂是構成細胞生物膜(細胞膜、核膜、線粒體膜)脂雙層的基本骨架,還是構成各種脂蛋白的主要組成成分,參與脂肪和膽固醇的運輸。血漿中卵磷脂過低,則膽固醇/卵磷脂比值增大,易出現膽固醇沉積而引起動脈粥樣硬化,故磷脂有抗高膽固醇血癥的作用。此外,在膽汁中磷脂與膽鹽、膽固醇一起形成膠粒,利于膽固醇的溶解和排泄。
3.本品是供靜脈輸注用的滅菌的脂肪乳劑,含有注射用大豆油和注射用卵磷脂,其中約60%的脂肪酸是必需脂肪酸。本品粒徑大小和生物特性與天然乳糜微粒相似。本品是靜脈營養的組成部分之一,為機體提供能量和必需脂肪酸,預防和治療人體必需脂肪酸缺乏癥。
1.手術后營養失調,本品能提供病人在手術前后需要的大量能量,用于改善氮平衡。
2.營養障礙或氮平衡失調,用于胃腸道腫瘤或慢性腸道疾病(如腹膜炎、潰瘍性結腸炎,回腸末端炎)等所引起的腸道吸收不完全或衰竭。
3.燒傷,對于大面積燒傷病人能通過提供額外能量來降低常見的負氮平衡。大量能量供給也有利于口服蛋白質和輸注氨基酸注射液的利用。輸注本品也適用于經口服不能獲得足夠營養的病人。
4.長期昏迷,在顱外傷和中毒的情況下,不能或不宜使用鼻伺時,可輸注本品。
5.腎功能損害,在這種情況下,需要供給足夠的能量來減低蛋白質的分解。
6.惡病質。
7.必需脂肪酸缺乏或攝取不足的病人。
可引起體溫升高,偶見發冷畏寒以及惡心、嘔吐。其他不良反應比較罕見,包括:
1.即刻和早期不良反應:高過敏反應(過敏反應、皮疹、蕁麻疹),呼吸影響(如呼吸急促)以及循環影響(如高血壓/低血壓)。溶血、網狀紅細胞增多、腹痛、頭痛、疲倦、陰莖異常勃起等。
2.遲發不良反應:長期輸注本品,嬰兒可能發生血小板減少。另外,長期靜脈營養時即使不用本品也會有短暫的肝功能指標的異常。偶可發生靜脈炎,血管痛及出血傾向。
3.病人脂肪廓清能力減退時,盡管輸注速度正常仍可能導致脂肪超載綜合征。脂肪超載綜合征偶爾也可發生于腎功能障礙和感染患者。脂肪超載綜合征表現為:高脂血癥、發熱、脂肪浸潤、臟器功能紊亂等,但一般只要停止輸注,上述癥狀即可消退。
術后營養失調,改善氮平衡,營養障礙,氮平衡失調,腸道吸收不完全,燒傷,降低負氮平衡,腸道吸收不完全
休克、嚴重脂質代謝紊亂(如高脂血癥)和血栓患者禁用。
1.本品慎用于脂肪代謝功能減退的患者,如肝、腎功能不全,糖尿病酮中毒、胰腺炎、甲狀腺機能低下(伴有高脂血癥)以及敗血癥患者慎用。這些患者輸注本品時,應密切觀察血清甘油三酯濃度,連續使用一周以上的患者,應檢查患者的脂肪廓清能力。
2.對大豆蛋白過敏者慎用本品,使用前必須做過敏試驗。
3.新生兒和未成熟兒伴有高膽紅素血癥或可疑肺動脈高壓者應謹慎使用本品。
4.新生兒,特別是未成熟兒,長期使用本品必須監測血小板數目、肝功能試驗和血清甘油三酯濃度。
5.采血時,如本品還沒有從血流中完全清除,則將干擾其它實驗室檢測項目(如膽紅素、乳酸脫氫酶、氧飽和度、血紅蛋白等)。絕大多數病人在本品輸注后5~6小時,即可被完全清除。
6.使用本品一周以上必須做脂肪廓清試驗。具體操作如下:
(1)輸注前采血樣,離心,如果血漿呈乳狀,則原定的輸注計劃應延期實施(此法不適用于高脂血癥的患者);
(2)當發現病人脂肪廓清能力降低時,最好再查血清甘油三酯。對于嬰兒和兒童,監測脂肪廓清能力的最可靠的辦法是定期測定血清甘油三酯水平。
7.輸注本品前如發現液面漂浮油滴或包裝容器破損等,則不可使用。
8.本品開瓶后一次未使用完的藥液應予丟棄,不得再次使用。
相關文章
相關問答
相關視頻